转发后勤管理处关于开展公租房待租房源配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目前,我校公租房有1套房源空出,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一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相关教职工:

目前,我校公租房有1套房源空出,现开展配租工作。请有租住意向的教职工积极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一、房源情况

1.户    型:二房一厅:(套型面积:45.1㎡);

2.租金标准:33元/㎡/月;

3.房    源:天河区棠悦花园A1-1412。

二、配租依据

《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广州市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及《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附件1)。

三、申请条件

1. 我校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预聘制和非事业编人员);

2. 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年龄计算时点为2021年12月31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3.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4.二级单位自聘的非编教职工须由其所在二级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事项详见《单位担保书》(附件4)。

四、配租安排

1.报名申请(2月22日-2月24日)

2.材料审核(2月25日)

3.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办理入住手续(2月28日)

备注:由于时间紧迫此次申请不予以公示,请有意向的教职工尽快报名申请。

五、教工提交材料

1.《华师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表》(附件2);

2.《红足1世77814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附件3);

3.职称/职务证明(聘书复印件或学校发文);

4.参加工作后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复印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6.结婚证复印件;

7.广州市住房管理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方式如下(二选一):

(1)关注公众号“广州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个人名下查询”。

(2)持身份证前往广州市任何一个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查询办理;当天可取结果。

8.社会保险证明(打开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社保”-“社保凭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

六、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应严格审核本单位申请人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

2.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教职工不参与此次申请(特殊情况除外);

3.已租住学校公有住房(周转房)的教职工,此次可提交申请,但只能在“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学校公有住房”中二选一(即:选择签订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合同,须退回学校公有住房)。

4.根据申报人员数量情况,房改办将登记保留排序号,今后如有零星的公租房房源,将按此排序号安排(排序号有效期为6个月)。

5.计分方法、选房顺序参照附件1中第六项和第七项;

请有需求的教职工于2022年2月24日17:00前将以上申请材料扫描件发到hqcfgb@m.sc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

2、《华师教职工公租房租住申请表》

3、《红足1世77814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

4、《单位担保书》


文件下载:附件2 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doc


文件下载:附件1 大学城墨香北园华师教职工公租房配租方案.doc


文件下载:附件3 红足1世77814教职工公租房申请计分表.xlsx


文件下载:附件4 单位担保书.docx



房改办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