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各部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清明假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各单位在假期前,要对师生组织一次交通、消防、饮食、旅游和法治教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特别是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服从防火人员的管理,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入林。
二、倡导文明祭祀。师生员工应严格按照属地防控要求选择祭扫方式,提倡居家追思、网络祭扫、错峰祭扫。如参加现场祭扫的,请积极遵守祭扫现场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相关措施和规定,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服从现场引导,建议使用鲜花、丝带等代替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币纸钱、明火香烛、塑料祭品。
三、重视出行安全。据广东省交通管理部门预测,清明期间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度增加,全省道路尤其是高速公路车流将持续高位运行。出程高峰将出现在4月2日17时至23时、3日10时至16时,返程高峰出现在4月5日15时至22时。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员工合理规划假期出行路线,错时错峰出行,严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家庭驾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三超一疲劳”行为。
四、做好安全防护。全体师生员工要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做好健康监测和轨迹报告。牢记“个人防疫三件套,通风洗手戴口罩”,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或通风不良的场所、到医院就诊以及出现呼吸道症状时,要自觉佩戴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清明假期离开广州(或佛山)的师生员工,应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在健康打卡系统上登记报备。
五、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如发生异常突发情况,请联系以下电话:校医院,85211120;保卫处,85211100。
红足1世7781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