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称评审,充实和完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信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更新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专家征集与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列入此次补充和更新的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能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政策,严格按照有关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评审工作,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教研能力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从事基础教育领域本学科(专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熟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且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能够认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二、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征集符合条件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专家,填写《专家入库推荐表》(见附件1,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学院)对自荐或推荐人员填写内容进行核对并加具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本单位推荐专家入库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30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3室),汇总表和推荐表电子版由单位统一发至邮箱:szke01@163.com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方式:020-85215091
附件:
1. 专家入库推荐表
2. 高校推荐专家人员入库汇总表
3.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补充更新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的通知
附件请自行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人事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