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1号)、广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1号)、广东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17〕6号)及我校《红足1世77814关于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华师〔2017〕165号)精神和我校博士后工作实际,为大力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促进产学研结合和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决定开展2017年度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介绍

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省级博士后工作平台,是指经我校评审批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机构中设立的、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博士后研究人员联合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的组织。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目的和意义是进一步扩大博士后招收培养规模,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和青年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按照国家、省、学校博士后工作有关政策和规定运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统一管理、公开平等、扶优汰劣,实行动态管理。

二、设立条件

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通过我校申请设立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建有省级以上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或健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或等级为具备三级甲等条件的医院;

2、具有一支研究水平较高的科技人员队伍和较好的研究、开发条件,承担有较高水平的研究项目,能提出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研究项目并提供充足的项目研究经费;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事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4、具有开展科研工作所需的较先进实验设备和图书资料;

5、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能较好解决博士后的户口档案挂靠、子女入学等问题;

6、基地设立同时须有博士后进站人选;

7、与我校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领导及所属部门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省级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省或国家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

三、设立程序

根据我校科研发展需要和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每年进行一次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集中增设工作。

1、自评。申报单位根据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条件自查自评,填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2、考评。12月15日前,申报单位联系我校一个相关的二级单位作为推荐单位,提交《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12月22日前,推荐单位组织不少于3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和不少于1名单位领导组成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查与评估,申报单位现场陈述、答辩,专家组形成书面考评意见,填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表》。12月29日前,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评,择优设立,本年度增设总量不超过7家。

3、审批。专家组会评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发文公布。

4、备案。学校审批通过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一式10份(最少一份原件),签字盖章。相关佐证材料附在表格后面合并装订,佐证材料须加目录和页码,请勿超过20页。整套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

2、《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表》一式10份(最少一份原件),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3、《共同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书》一式4份(必须均为原件),双面打印,签字盖章。

4、《2017年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个推荐单位汇总填报一份,签字盖章。

5、博士后进站人选登录华师博士后之家网站查看《红足1世7781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申请指南》,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博士后进站申请材料。

6、须将上述1-4项材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其他规定

1、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各基地进行不定期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撤消其基地资格;对连续3年空站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撤消其基地资格;撤消其基地资格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委托我校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双方须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明确权利和义务。

3、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是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管理的责任主体,须及时建章立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博士后工作,认真做好博士后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工作期限、工资福利待遇、产权成果归属、违约责任等。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应向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提供科研支持和专家指导。

 六、校博管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6室

联系电话:85217886

电子邮箱:bgb@scnu.edu.cn

华师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

 

 

附件:

1、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2、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实地考察表

3、共同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战略合作协议书

4、2017年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

5、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匾牌式样

6、红足1世77814关于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规定

  

                 

                                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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