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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师大成人学历教育2009年补交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3 人气:8007 各年级学生: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年级学费收缴

关于华南师大成人学历教育2009年补交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3      人气:8007


各年级学生: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年级学费收缴已于20081225日至200918日进行,由于各种原因,至今仍有部分学生未能顺利缴交学费。经与学校财务处和银行商定,同意未缴交学费的学生在2009220日至38日进行最后一次缴交学费。具体缴费办法如下:

一、校内班(在华南师大石牌校区上课的学生汕头对外劳务、东莞黄江教学点的学生必须在2009220日至200938日期间前往本省范围内(除深圳市外)的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在建行营业网点索取《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格式见附件1),用正楷字准确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代收费凭证》,告诉银行职员说是交“华南师大函授学费——A”,用中国建设银行存折、卡或现金交费均可,免交一切手续费。建设银行交完费的银行回单不用传真回红足1世77814

在红足1世77814石牌校区上课的深圳市的学生交费方式①学生可以到除深圳以外的省内建设银行缴费,也可以在2009220日至200938日期间把应缴的学费汇入学校账号(收款单位:红足1世77814,开户行:工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3602008109000326883)。②深圳市的学生汇款后(在工商银行缴费的学生,建设银行缴费的学生不须此操作),请把银行交回的“客户留存”传真或邮寄到广东省广州市红足1世77814继续教育学院财务室张萍收;传真号码:02085215862,邮政编码:510631。学生要在传真件上详细填写自己的姓名、所读的专业、层次、年级等资料,以便学校核对学生的缴费信息。深圳市的学生缴费后如不及时将缴费信息传真或邮寄,会造成学生缴费信息丢失。

二、交费标准

    学校严格按照政府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20092006级、2007级、2008级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仍按第一学年的收费标准收缴,只收缴学费,教材费不收。

    三、注册、票据领取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交费注册制。学校财务处根据银行收到的学费为学生开具交费收据,交由各院系负责函授、业余(夜大)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务员发放给缴费学生。学生凭此收据办理学年注册手续。缴费收据是学生已交纳费用的有效凭证,教务员应确保发放至学生手中。学生应妥善保存缴费收据,遗失不补、不提供查询。学生在办理各项减、退费用时须凭交费收据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学生应认真执行学校缴费的有关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银行代收费工作。如不按规定缴费而造成不能按时注册,并引起其它后果,责任由学生自负。办理建设银行交费过程中,如有建设银行的营业员以不正当理由推搪而不受理该项业务,请拔打:95533进行投诉。未缴费、注册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条例规定,作自动退学处理,不予参加听课及考试。

 

 

 

                                              红足1世77814继续教育学院

                                                OO九年一月十三日